最近国美向前总裁陈晓索赔4900万的新闻非常火,是什么原因让国美集团与前高管拔戈相向呢?黄昏老年网小编为你们扒一扒国美索赔4900万背后的恩怨情仇。

国美索赔4900万,国美陈晓离职后泄密

  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出任国美电器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原高管陈晓于2011年离开国美,此后两家媒体发表了关于陈晓的采访报道,报道中,陈晓披露大量涉及国美的言论。国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将陈晓诉至朝阳区法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原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对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界》杂志2011年6月刊也发表了对陈晓题为《陈晓是与非》的报道。在上述两篇报道中,陈晓均披露了大量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歪曲甚至诽谤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的声誉,并造成国美重大经济损失。

  原告表示,上述报道刊登后,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大量转载和报道,原告在港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价在复盘后连续两天下跌,市值损失达30多亿港元。此外,原告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电器门店的日常经营也遭受重大影响。

  两原告认为,陈晓的行为给原告的经营以及“国美电器”品牌的形象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直接导致其商品销售受到影响。两原告要求陈晓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界》上公开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

  针对“国美索赔4900万”一事,保险公司业内人士从公司保障的角度提出,因被指控工作疏忽(NegliGEnce)或行为不当引发的公司高管纠纷事件,有董事责任保险这样一个保险险种,该保险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香港地区,董事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也达到了6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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