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佳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连辑主持会议。
李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十一五”时期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老龄工作。
李佳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已进入了老龄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眼富民强区、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将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李佳强调,要抓住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完善城乡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好高龄老人基本生活
生活质量问题。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牧区老龄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加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扩大老年教育办学规模,提高老年大学办学质量,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李佳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民生建设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老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