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989亿,占总人口的1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3%,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一书所讲, 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2.48亿,约占总人口的17%,2026年达3亿,2037年超过4亿,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34亿,占总人口的31%,进入重度老龄化发展阶段。欧美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美元至1万美元左右,而我国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GDP仅为1000美元左右,迫使我国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时期,要解决比一些发达国家还严重的老龄问题。

 

  建国后,党和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制定了一些切实有效的退休方面的政策法规。从1982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开始,1996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200多个老年政策法规,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其中有以老年人为直接对象的政策,主要包括了对老年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规定等,涉及从经济、政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到生活照料的方方面面;也有以向老年人服务的组织为对象的政策,包括家庭养老和独生子女政策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等。研究这些政策法规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对于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解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