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人进入老年期后有四种丧失,即生活环境丧失、身心健康丧失、亲朋好友丧失和生存目的丧失。具体的就是面对生理衰老的困惑心理,面对越来越紧迫的死亡的恐惧心理,面对可能的失去生活来源的恐惧,面对无法独立生存、生活不能自理的恐惧心理,面对远离主流社会的失落心理,面对可能失去配偶的恐惧心理和 面对交流困难的孤独心理。 
所谓“精神赡养”,简言之即关注老年人心理上或精神上的需求,并尽量给予慰藉和满足。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理素质会逐渐弱化,表现出进取心差、风险承受能力弱、害怕孤寂、情感脆弱、容易灰心等心理症状。这些心理症状比病痛更加折磨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排解和抚慰,便导致老年性痴呆症等一系列心理及生理疾病。因此,“精神赡养”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时下,一些家庭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状况令人堪忧。在笔者用整群抽样方法调查的扬州市老人中,子女与老人不交谈的占25%,较少交谈的占40%,而经常交谈的仅占26%;笔者也曾在东关街道对家庭代际关系作过调查,结论是:老年人与下一代不和睦约占28%,一般化的占29%,和睦融洽的仅占35%。这些数据从量的角度揭示一个事实,那就是老年人与他们的中年子女之间的代际关系、感情淡化已成为一股大流,超过半数的家庭对老年人“精神赡养”情况不如人意。老年人需要精神赡养,毋庸置疑。为此建议: 
1.以社区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配套建设,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让老人“老有所托”。利用社会的力量向家庭提供直接的帮助,使老年人在家也能得到全方位照顾,充分享受社会及儿女亲情的温暖。建立健全社区的针对老年人的信息化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建立对高龄、空巢老人的数据库,尽可能地为他们安装应急呼救等便民装置。建立定期对高龄、空巢老人进行走访和关心的制度。社区建立老年人心理医疗体系,依托社区医疗保障体系,组织专业人员为老人做心理咨询等。社区还要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及继续教育创造条件。为老年人提供锻炼、沟通、学习和聚会的场所,使老年人掌握消闲知识和技能,使其专长和爱好得以发展和延伸,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开办老龄人学校和老年大学,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和办法鼓励老年人走出孤独的世界,鼓励老年人不断调适自己心理,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参与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2.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为依托,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文化环境,让老人“老有所乐”。广播、电视、报刊作为深受老年人喜爱的大众传播媒体,对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情绪,增加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理解,为老年人排忧解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确定符合老人的电视节目、报刊版面,满足老年人的审美情绪、价值取向,做出老年特色。诸如有关老年人的新闻、老年名人故事、老年人的身体保健、老年人可参加的游戏娱乐、老年人的人际交流、老年人与晚辈间的相互理解沟通的渠道等节目。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共享较高质量的老年课程,加强区级老年大学、街镇老年学校和居(村)老年分校的教学管理,提高办学层次,提高老年教育水平。 
3.以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为形式,让老人“老有所为”。 鼓励发展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鼓励开展经常多样、健康向上的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社区老年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定期举办老年歌咏、戏曲、时装表演、摄影、拳操等适合老年人的社区活动。办好各类运动会及展示活动,使体育健身成为老年人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让老人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感觉活的有质量。根据老人的生活资历和身体状况,组织老人参加一些志愿者活动,让老人成为城市协管员,社区守卫员、环境监督员等,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既能让老人活动筋骨,更让老人觉得发挥余力,造福社会,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4.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助老新风尚,营造关爱、赡养、孝敬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中国传统历重孝道,我们要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形成新型的孝文化。必须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提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要通过家庭、学校、媒体等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使人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要加强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要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对那些长期为社区服务的自愿者,提供就业、升职等方面的优先权利。对热心于社区建设和提供帮助的企业等采取免税或减税等优惠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熊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