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越来越多,而随之的养老保险这块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6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我国养老保险短板得以补齐。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十一五”期末,全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57亿;2010年底,参加新农保的人数达1.43亿。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只有使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改革开放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共同富裕的理想才能现实。

  “一些地区对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进行了探索。”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赵湘平告诉记者,“如今,这一漏洞终于得到弥补。”

  据有关部门统计,至少有3000万人将会享受这一政策的福祉。

  “应该看到,从人群的角度,我国对于社会保障走出了新的一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的全面覆盖,当然,这是从保基本开始。”

  会议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试点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有关专家认为,实事求是地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对我国当前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不算高,但是在当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财力有 限情形下,“保基本”的养老保障标准能让更多的城市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当中来,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障的“广覆盖”与“可持续”。

  “新农保正在逐步实现,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迈出了实施城乡一体化保障的关键一步,为最终实现城乡同等保障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中央党校教授周天 勇说,“随着我国经济获得更大发展以及地区发展差距的不断缩小,城乡保障水平也必会不断趋于接近,并使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同等化保障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