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养老制度的不完善。一般敬老院养老院之类的出了问题的话,特别是涉及到老人死亡方面的。之前有在百度上也看到有朋友在咨询着这方面的问题,在此就为大家贴一个案例,希望作为参考。

        老年人在敬老院以外摔死 子女索赔向敬老院14万

       86岁的姚老太在敬老院摔伤,先后被送往北京密云县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经治疗无效死亡。姚老太的8位儿女与敬老院就相关费用的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遂将敬老院诉诸密云县人民法院。

  原告诉称,姚老太于2009年7月与敬老院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并每月向敬老院支付服务费1200元。2010年4月,由于敬老院疏忽护理以及护理失误,导致姚老太从摔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现起诉要求敬老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共计144 993元。

  被告辩称,在姚老太入住敬老院期间,其子女没有尽到经常探望母亲的义务,老人心有怨气,经常在敬老院内破口大骂,责怪自己的儿女不来看望。而且姚老太是自己控制的轮椅导致不慎摔伤,其死亡与敬老院不存在关联性,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因对姚老太的死亡原因无法确认,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