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为强中枢抑制药,具有镇静、镇痛、抑制呼吸及平滑肌的收缩作用,是中老年人的常用药。吗啡若与其他解痉药同时服用,可治疗心肌梗塞患者的心前区剧痛或内脏疾病引起的剧痛,对心源性哮喘也有良好效果,特别适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疼痛,如严重的骨折、创伤、烧伤等,其疗效卓著。但也不能无所顾忌,老人服用吗啡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服用吗啡时,应注意观察呼吸和心血管的抑制作用,切勿用量过大,否则易致急性中毒,如病人出现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缩小、血压下降等。一旦出现急性中毒,应立即采取吸氧,进行人工呼吸,注射呼吸兴奋药。对年老体弱者,应减量使用。

  (二)吗啡治疗心源性哮喘有良好效果。心源性哮喘是由于左心衰竭,出现急性肺水肿,引起精神紧张、烦躁不宁、呼吸急促等。肌注小剂量(5~10mg)吗啡,可以轻度抑制呼吸中枢,使呼吸由快而浅变为慢而深,缓解患者呼吸困难等症。但心源性哮喘若伴有昏迷、休克、痰液过多及严重肺部疾病时,应禁用吗啡。

  (三)前列腺增生(肥大)、阿狄森氏病、尿道狭窄等老年病患者,应慎用或禁用吗啡。吗啡能升高脑脊液压力,故颅内压增高、颅内有肿瘤、颅脑损伤、严重肝功能不全的老人也应忌用吗啡。

  (四)支气管哮喘的老人不能用吗啡。这是因为它不但能解除支气管痉挛,还可使平滑肌收缩加剧,诱发哮喘的发作,且抑制呼吸中枢,使呼吸更加困难,导致呼吸衰竭。

  (五)胆囊炎引起的疼痛不能用吗啡镇痛。因吗啡能使胆道平滑肌痉挛,奥狄氏括约肌收缩,胆囊及胆道内压力增加,从而促使病情恶化。吗啡有致便秘、恶心、呕吐、眩晕、出汗、尿急或排尿困难等副作用,用药时应严密观察。

  (六)吗啡与巴比妥类(镇静安眠药)并用,可加强吗啡的镇痛作用,使中枢抑制显著增强。因此并用时应视病情变化酌情减量,不然,可发生意外。

  (七)吗啡忌与琥珀胆碱并用,以免加强迷走神经兴奋性,从而加重吗啡诱发的心动过缓,甚至出现一过性窦性停搏。同样喝酒过量出现烦躁不安者,忌用吗啡镇静,以免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抑制及呼吸抑制,不然可造成生命危险。

  (八)吗啡中毒时可用可拉明、咖啡因。可拉明具有对抗作用;咖啡因可作为吗啡中毒的解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