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老年网(www.huanghun.com讯:针对不同情形的老人,建议签订不同“等级”的合同,并在合同中规定紧急医疗救护方案、体检期限、押金用途等。昨日,由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首个养老服务合同范本发布,将在全市334家养老服务机构推荐使用。

  有能力老人可自签合同

  北京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34所,床位3.9万张,入住老年人约2.2万人。“此前合同都是由养老机构单方拟定的,不排除霸王条款等情形。”据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行业尚不够完善,很多老人、家属不懂得该享有何种权利;养老机构提供的合同“一刀切”,缺乏针对性,遇到老人突发疾病等情况易生纠纷。

  针对这种情况,首个统一的“合同范本”将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中推荐使用,“教”老人、家属及养老机构如何签养老合同。与传统合同不同,范本根据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付费方式及相关特征,分为A、B、C、D四类。目前,许多养老机构都是同子女签订合同。该负责人建议,有能力的老人可以自签合同,以体现老人的自身意愿。

  体检等细节建议入合同

  合同范本对养老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入住程序、服务项目等主要事项进行了19大方面的统一约定。

  例如明确押金的用途,分为入住及医疗备用金两类;应规定组织老人体检的期限,及子女探视老人的期限。“许多子女把老人放在敬老院就"消失"了,但养老机构没有监护权,不能替子女做主。”该负责人说。范本还建议约定一些突发情况的处置方式,比如老人突发急病甚至去世等。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签订养老合同的入住老人,可以同养老机构协商,根据范本条款重签、补签或调整原有合同内容。

  四类养老院合同

  A类 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但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入住老年人;

  B类 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的入住老年人;

  C类 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自己没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需要丙方作为其共同支付人的入住老年人;

  D类 适用于患老年痴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

  建议享有的权利(部分)

  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

  有权查阅、复印养老机构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对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

  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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